各有关单位:
湖州市脑科学与儿童学习重点实验室依托湖州师范学院,着重以脑发育和认知发展的动态发展观为核心指导思想,以高级认知功能为突破口,解决“儿童学习与脑的可塑性”的重大科学问题。根据《湖州市市级实验室管理办法》(湖市科成发[2022]2号)规定,为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与实验室展开合作研究,我们奉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隆重发布湖州市脑科学与儿童学习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基金申报指南。通过此基金,我们鼓励搭建国际化研究平台,促进学科交流,为建立我国基于脑科学的教育、基于脑科学的认知发展、基于脑科学的学习行为与评价研究提供科学依据,从而促进儿童与青少年的智力和全面发展,满足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的重大需求。
一、资助类别
开放基金的主要目标是围绕“儿童脑认知与学习行为”这一核心科学问题,在 “双减”背景下聚焦脑认知与学习行为的科学研究,解决脑功能与学习行为以及智力与学习行为的关系。期待借助开放基金,推动科学领域的前沿研究,促进学科间的交叉合作,为基础教育改革做政策支持。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1.多媒体学习的行为与认知神经科学研究。
2.儿童脑认知与学习研究。
3.儿童学习行为与评价研究。
二、执行时间与资助额度
基金执行时间一般为1年(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31日),拟资助研究项目5项,资助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项。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一般要求持有博士学位或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具备独立承担科研基金研究的能力。对于没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的申请人,需由两位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提供推荐,而本实验室成员则不得担任推荐者。
2.本实验室成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但鼓励申请者与实验室成员合作,共同组成联合研究团队进行协作研究。我们期望通过此开放基金,促进外部专业力量与本实验室成员的合作,推动科研合作的广泛展开。
四、项目管理
1.实验室对初审通过的项目将由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由实验室向申请者通报。项目获得批准后,申请人需与实验室签署合同,确保研究任务的顺利完成。
2.开放基金经费限在湖州师范学院内部使用,不得外拨。经费按湖州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规定执行报销。各基金负责人有权决定经费使用,也可委托本实验室成员进行管理。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课题组成员的旅费、住宿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材料费和测试加工费,以及学生的劳务费。
3.凡通过本开放基金完成的论文,在发表时需注明“湖州市脑科学与儿童学习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2024-项目号XX)”或“Supported by Huzhou Key Laboratory of Brain Science and Child Learning (Grant2024-No.XX)”并标明项目编号。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需署名本实验室,包含地址信息,例如:“湖州市脑科学与儿童学习重点实验室,浙江 湖州,313000”或“Huzhou Key Laboratory of Brain Science and Child Learning, Huzhou, 313000, P. R. China”。凡通过本开放基金完成的著作在出版时,在扉页上应注明“湖州市脑科学与儿童学习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2024-项目号XX)”。
4.受资助申请人在基金结束时应向实验室提交研究报告和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应包括以本实验室署名为第一作者单位或第一通讯作者单位发表的CSSCI收录、中文核心或SSCI/SCI收录论文1篇,或本实验室为第一专利权人的授权发明专利1件。
五、申报方法和时间
1.申请人请下载开放基金申请书(详见附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完成填写后,请打印申请书并签名,在申请书封面处加盖单位公章。将纸质申请书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重点实验室联系人处。一旦项目获批准,申请者需将纸质申请书的一式两份邮寄至实验室。
2.请注意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逾期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提醒申请人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申请材料的提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鹏、李梦霞
联系电话: 18041103323(朱鹏)、13867285730 (李梦霞)
电子邮箱: 02892@zjhu.edu.cn(朱鹏)、limx@zjhu.edu.cn (李梦霞)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beat365官方网站10-312室
湖州市脑科学与儿童学习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基金申请书(1).doc
湖州市脑科学与儿童学习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基金申报指南(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