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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21 14:45:08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84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与上一届相比,本届取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设了“中共党史党建学”、“思想政治教育”、“区域国别学”三个学科。

另有规定:体育学不包括“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保健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训练学”“武术理论与方法”二级学科;心理学不包括“医学心理学”二级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1.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青年奖申报人应为申报成果的第一署名人,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内,以身份证件为准,具体到日)。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2.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3.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成果已获省哲社一等奖、入选浙江省教育厅组织评选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精品文库以及校标志性培育成果将优先考虑。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时间范围是2018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类型或形式为: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教育部社科司要求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登录申报系统,审核上传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再由省教育厅在系统中审核上传至教育部。申报者个人可访问申报系统阅读通知、下载申报书、申报答疑等,但无需登录申报系统。有关具体申报问题,详见《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者需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给学院,由学院初审后统一送交人文社科处。材料具体要求见本通知第四条。《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四、申报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20221216日,参加专家评审推荐筛选的申报材料报送截止。学院统一报送电子材料如下:《教育部奖学院推荐申报汇总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20221217-2023131日,人文社科处审核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经相关程序,公示拟推荐上报的成果名单。

(三)202321日,各学院报送定稿材料电子版。

(四)202329日,人文社科处按教育厅规定的网报截止日,对全校申报材料统一上传至申报系统。

(五)2023214日前,各学院报送纸质定稿材料1套,人文社科处审核。

(六)2023218日前,人文社科处反馈审核意见,继续完善材料。

(七)2023220日前,学院报送最终纸质定稿。

(八)2023222日,人文社科处按教育厅规定时间报送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

五、最终申报材料要求

(一)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申报评审表》及胶装在一起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8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成果原件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湖州师范学院”、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二)论文类:《申报评审表》及装订在一起的成果(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证明材料一式8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申报评审表、复印件、证明材料的顺序统一胶装。

注:申报评审表必须使用原始的带有宏功能的DOC格式。请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打开。其中:工作单位一栏,只有申请者人事关系不在高校的才需要填写,校内人员为空是正常现象;成果署名为个人的,只能以个人名义申报;成果署名为团队、课题组或机构的,才可以“团队、课题组、机构名义申报”;主要作者应包含申报者,不得为空,有多人时,应逐一添加并排序,不要将多个作者姓名写在一起(一行)。最后,进行“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操作,待出现“解除文档保护”按钮时,保存文件,关闭WORD

(三)学院申报一览表1份(指报送教育部的成果,见附件4)。

(四)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以申报者名字命名文件夹1个,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须采用PDF格式,允许有多个,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

(五)材料装袋方式:申报材料(包括原件)必须装入牛皮纸档案袋,每个档案袋封面贴上《申报评审表》的封面,如需分装多袋则标上序号。其中1份档案袋左上角标注“学校留档”(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公章的)。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上报教育部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核内容主要为: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仔细研读《实施办法》和《申报答疑》,认真做好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



联系人:秦珊

联系电话:2322581  696923(短号)

E-mail: rwskc@zjhu.edu.cn

办公地址:湖州师范学院明达楼329室人文社科处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pdf附件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推荐申报汇总表.xlsx